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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卫生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全市卫生工作宏观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经济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处罚听证、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对卫生监督的执法稽查。 (四)贯彻落实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中医发展规划,推进中医事业的继承和创新,积极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六)拟订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格、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技术准入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协调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八)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执业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负责卫生技术、职务考试材料申报及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工作;组织医学科研攻关项目,指导成果普及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九)制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组织调度全市各级卫生技术力量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十)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一)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283MB1605095X
企业类型:党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周建国
成立时间:-
营业期限: -
登记机关:-
核准日期:-
所属地区:江苏省
注册资本:-
经营状态:正常
企业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延令街道文昌中路30号
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卫生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全市卫生工作宏观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经济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处罚听证、卫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对卫生监督的执法稽查。 (四)贯彻落实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中医发展规划,推进中医事业的继承和创新,积极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六)拟订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资格、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技术准入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协调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八)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执业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负责卫生技术、职务考试材料申报及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工作;组织医学科研攻关项目,指导成果普及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九)制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组织调度全市各级卫生技术力量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十)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一)牵头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体名称: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业:-
经营状态:正常
主页:https://www.shuididp.cn/yp-bc2a3e72e08c2469dfd922b762d48801.html
从业人数:-
社保人数:-
主体名称:泰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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