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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2003-12-25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受市政府委托,对市级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市属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确认的国有不良资产的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5721943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邓岗
成立时间:2003-12-25
营业期限:2003-12-25 - 2053-12-24
登记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21-08-31
所属地区:浙江省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状态:存续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2-6号2703-1室
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市级机关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及市属企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确认的国有不良资产的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体名称: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行业:商务服务业
经营状态:存续
主页:https://www.shuididp.cn/yp-e978faf52ede8eb03bd1843adf7e885a.html
从业人数:企业选择不公示
社保人数:0人
主体名称: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序号 | 股东信息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
1 |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6000万人民币 | - |
主体名称: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
1 | 包弘炀 | 监事 |
2 | 邓岗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主体名称: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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